科技改變戰爭形態,軍事思維待革新

 國防大學上校教官 梁華傑

 本文刊登於 2009/5/18 青年日報

一個特定的戰略目標是否值得賠上一位、十位或成千上萬士兵的性命;如果值得,又將如何降低所付出的成本與待價,而能獲取相同戰略目標。

由於科技的進步,介入了軍事藝術,最後改變了它的風貌。機關槍、步槍、快速發射的火砲及其他先進武器系統與裝備的一一問世,引發重新審慎評估軍事藝術的需要,直、間接促成戰爭型態的變革。戰爭原則的變與不變?

在面對資訊時代的戰爭,「戰爭原則」是否仍一層不變,必須就以下兩種可能思考:一是戰爭原則已經改變而領導人卻漠視這種情況;二是原則不變,但擁抱原則的結果,在戰鬥中未因而獲益。如果後者正確,則「戰爭原則」只是學術性東西,不值得軍事專家研究,而且繁忙的軍事領導人或指揮官,不能也不必要投入時間、精力於不具實用價值的公理之中。然由歷史證據和一般邏輯顯示,指引軍事領導人及指揮官邁向成功的實用原則是存在的,但這些原則必須與時演變;由於影響遂行武裝力量的因素不斷介入,因此它們不是永遠不變的。

預見重大改變以思考戰爭與軍事準則,是軍方領導人及高階指揮官的責任與道德義務,因為不能保護麾下官兵的生命安全,就沒有道德權力去行使指揮權。戰爭一向會造成部分傷亡,但軍事專業要求軍事領導人及高階指揮官必須盡一切力量避免無謂傷亡。

由於戰爭的本質再度發生變化,而且這一次的戰爭轉變程度,遠非以往經歷的任何事務所能比擬,故必須預見變革而進行必要的調整與改變,是生存與達成「以小搏大」的基礎及「逆轉勝」之機。

科技驅動準則

美軍有一句格言:「準則驅動科技」。換言之,現代軍人都鼓吹準則思想與著作決定軍事科技的發展,充分說明軍人不相信科學家的天性,甚至是軍事保守主義的想法。很遺憾的,歷史記錄清楚地否定「準則驅動科技」,事實上,是「科技驅動準則」,才是正確的。

戰爭原則須具時代性

從歷史演進記錄,也可以明辨誰居於主導地位:騎兵衝鋒或馬鐙?閃電戰或內燃機?空中武力準則或飛機?從這些不勝枚舉的例子中,清楚顯示科技首先躍出,而準則思想則瞠乎其後,才緩緩跟上。當今及未來的資訊時代戰爭,恐又將再度重複上演,科技又將再度改變軍事藝術,及由其所促動的戰爭型態改變。故在全球的軍事歷史不斷演化過程中,即衍生出眾所周知的「戰爭原則」,也成為軍事論述矛盾與爭議的中心。

值得注意的是,堅守這些多年前即已發展出來的原則之不變性與適用性,即使這些天經地義的真理已被證明不正確,卻仍然毫無道理地執著,且經常被用來重新解釋現實狀況,多過於被用來修正這些觀念。歷史記錄非常清楚,原則既不是不可改變,亦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但令人訝異的是,許多軍事專家和文人毫不保留、一無懷疑地接受「戰爭原則」,然瀏覽構成這些原則的概念發展,將可發現其歷史背景與今日完全不同。集中、目標、攻勢與其他原則係來自帝王遂行征服戰爭的時代,民主自由主義尚未萌芽,而科技發展程度極低。如果將這些年代的社會、政治與經濟概念帶入現代社會,將極為荒謬。然我們卻幾乎不假思索,將老舊、脆弱的「戰爭原則」用於明日的戰場。

此外,今日所標誌的「戰爭原則」,多年前首度被孕育時,只不過是戰場技術。最初敘述集中、機動與安全時,其重點均環繞著戰爭中的「戰術階層」,說明指揮官在戰場上直接與敵接觸時的應有作為,然認為這些同樣的概念可運用於戰爭的「作戰階層」與「戰略階層」,彷彿認為一場戰爭只不過是一場無法控制的戰鬥。在十九世紀末葉前,戰術與戰略概念通常是無法分辨的,直到最近,大部分的軍事戰略仍只是軍事戰術的擴大而已,故傳統的「戰爭原則」係以「戰鬥原則」為發荏。

資訊時代戰爭變革

除了根據歷史考量這些原則之外, 當進入資訊科技的二十一世紀時,儘管軍事保守主義根深蒂固圍繞,但在政治、文化與科學領域發生的事務,將徹底推翻老舊與受尊敬的信念。世界一直在改變,而忠於國家且克盡職責的軍人,尤其軍事領導人及高階指揮官,必須克服伴隨著現代軍隊的落伍思想,才能促進軍事轉型,調整與變革作戰概念與觀點,以適應發展資訊時代的軍事戰略能力,而促成傳統戰力的倍增綜效,而能達於「以小搏大」的利基。

故在論述資訊戰問題時,應檢視每一項「戰爭原則」,評論其有效性與實用性,不只是依據它們在歷史上的適用性,同時也是依據目前戰爭的改變,以理解身處一個「軍事事務革命(Revolution in military affairs)」時代,確實有必要為自己後代子孫去挑戰軍事思想中最基本的概念,尤其是落伍的思想概念,同時在分析探討「戰爭原則」的可能變革後,將探討分析今日及未來的「資訊時代戰爭變革」所要的具體變革概念與方向。

梁華傑/國防大學陸院上校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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